今年過年時本來是想去美國.畢竟去佛羅里達州的迪士尼是我一直以來的夢想.但看到美簽程序及準備文件.我放棄了........orz
這次因為7月要去加拿大.想順便去西雅圖outlet....結果還是躲不掉辦美簽的命運

我們是去觀光.所以是辦最"簡單"的B-1/B-2簽證
簡單來說~程序大概是~
1. 先來去弄一張
5X5的照片(一般照相館拍.大概NT300~400就可以了.我是有加洗護照用的照片)
2. 填寫簽證申請表
3 .預約面談時間
4. 繳付所需的費用.繳費單簽證當天要帶
5. 準備一大堆哩哩扣扣的文件: 
* DS-160確認單預約確認單
* 繳費收據
* 一本效期比預定停留美國期間還多出六個月效期的護照(台灣沒超過6個月OK.但出國時護照必須要有超過6個月.所以我有辦.
自己去辦是NT1600(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請旅行社辦是NT1900)
* 所有的舊護照(或自1983年至今的歷年入出國日期證明.到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抽號碼牌辦理.持身分證&NT100即可)
* 戶籍謄本
* 財力證明
* 在職證明或含照片的公司識別證
* 所得稅扣繳憑單
* 有關這趟行程的資料(機票等)


 
(因為是辦完後拍的~很多東西都收走或收起來了XD)

帶齊以上文件.到美國在台協會辦理(假如你是預約8:30的.建議30分鐘前就可以到了.因為會先在美國在台協會外排隊.早到會排比較前面)
進去之前會叫你手機關機及預約單拿在手上.其實所有電子儀器都要寄放喔! 然後包包要經過X光檢查.人要通過金屬探測器

手上的基本文件是: 預約確認單.DS-160確認單.繳費收據.5x5照片.護照

進了美國在台協會.以為外面的人已經很多了.但裡面的人才是真正的多~~~~
所有人都排成一排一排的.在裡面像小腸般繞了不知道幾圈之後~會先到源訊窗口收你的繳費單.然後繼續繞.終於繞到按指紋(建議按左手時右手用力壓左手手指.會比較容易成功.反之亦然)
然後再繞個幾圈~終於到面試窗口了!!! 我們本來還以為會是面試小房間咧~結果也是窗口

我準備了一大~~~~堆~~~文件.排了約2小時的隊
面試官只問了我們1分鐘的問題: 去美國做什麼?學生嗎?幾歲?有工作嗎?什麼工作?  而且還是跟我們講中文.什麼資料都沒要求要看
然後....填了快遞單.....星期五去美國在台協會面試.星期一我就拿到了................



(快遞是貨到付款.NT170.還蠻貴的...)



這張薄薄的紙(5年效期)花了我們1小時填DS-160(要填父母姓名.出生年.家裡/公司住址.職稱.美國聯絡人資料.在美國住宿地點..等.以上都英文) 不知道多久時間準備資料.我還請一天假去申請入出境證明.再請假去面試.排隊花了2小時.費用NT4340+275元 (現在是NT4200+275....才差幾天> <)
就這樣拿到了......這就是所謂的虎頭蛇尾嗎?= =

面試官給我們申請確認單的時候我們心裡真的是五味雜陳啊....真不知道該喜還是該憂 = = (喜: 挖~這麼簡單! 憂: 挖~這麼簡單! 那我那些辛苦準備的資料再拿去碎掉嗎?)

總之....就是拿到了....我們美國行也從2天加長到4天.因為辦美簽實在太麻煩了!!! 要好好利用它~~! (握拳)

***以下資訊from 美國在台協會***

如何申請非移民簽證

所有非移民簽證申請人,包括之前曾經取得簽證而希望申請新簽證的人,都應採取以下步驟提出申請。

  • 步驟一:準備一張適當的照片
  • 步驟二:完成所需的簽證申請表
  • 步驟三:預約面談時間

    當您在線上填寫完成DS-160申請表,您即可列印一張DS-160確認單。接著,您可以使用DS-160確認單上的條碼編號登入預約系統。在回答系統裏的一些問題後,您即可取得密碼預約時間。請列印您的預約確認單並帶來面談。除了年滿 80歲的人、某些申請外交或公務類簽證的人、以及參加美國聯邦政府所贊助交換訪客計畫的J簽證申請人以外,所有申請人都必須預約面談時間。
  • 步驟四:繳付所需的費用
  • 步驟五:備齊以下必要文件:

    (   ) 1. DS-160確認單。請在DS-160確認單的左下角實貼一張5公分正方形的照片。

    (   ) 2. 申請條約商人(E-1)或條約投資人(E-2)簽證的人也必須帶一份填寫完成的DS-156E申請表。

    (   ) 3. 您的預約確認單。若您不帶預約確認單,您將無法進入美國在台協會面談。某些不需要預約的申請人則不需要帶(看步驟三)。

    (   ) 4. 繳費收據。某些免繳費的申請人則不需要帶(看步驟四)。

    (   ) 5. 一本效期比預定停留美國期間還多出六個月效期的護照。某些與美國有特別約定的國家(包括台灣)人民,其護照效期只要足以涵蓋預定停留美國期間即可,沒有額外六個月的效期規定。(詳情請參閱
    護照效期網頁)

    (   ) 6. 所有的舊護照。若您的舊護照遺失或被竊,請提出一份自1983年至今的歷年入出國日期證明。有關申請歷年入出國日期證明的詳細說明,請參考
    台灣移民署的網站。若曾申報遺失,也請提出報案警察證明。

    (   ) 7. 您的台灣全戶戶籍謄本(列出您所有的家人及含詳細記事內容)。若您不是台灣居民,請帶您的外僑居留證或您的台灣簽證資料。

    (   ) 8. 父母一方(一位法定監護人)必需陪同未滿十八歲的小孩面談,也必需親自在小孩的申請表格上電子簽署。若是父母雙方(所有法定監護人)無法親自陪同小孩遞交申請案件,則父母雙方(所有法定監護人)都應該簽名寫信授權一位代表來陪同小孩面談。但若領事官員裁定父母(法定監護人)必須親自出面,他們仍然需要來面談。美國在台協會強烈建議未滿十八歲申請人在面談時,提出要和申請人同行赴美的成年人士所持有的美國簽證資訊。未滿十八歲的申請人若要和不具監護權的父母、親戚或朋友同行赴美,我們也強烈建議在面談時一併提出父母(法定監護人)書寫的同意信。

    (   ) 9. 研究科學領域,或具有技術或科學背景的申請人,可能會被要求提供額外的文件。詳情請參考
    行政審核程序網頁

    (   ) 10. 若您曾經因違法或犯罪行爲被拘捕或被判罪,請帶警察記錄或法院判決書來面談。(若原始資料不是以英文書寫,請提供英文翻譯。)無論您是在哪裏被拘捕或被判罪,也請額外提供台灣的警察刑事記錄證明。

    (   ) 11. 若您曾經放棄您的美國永久居民身份(或綠卡) ,請提供放棄證明。
    (   ) 12. 您要申請的
    簽證種類所需的其他必要及輔助文件。
  • 步驟六:帶文件親自來面談

    年滿80歲的人可以不需要親自面談,除非領事官員另有要求。詳情請按這裏
  • 步驟七:安排護照遞送(適用申請獲准的人)

概要

最常見的美國簽證種類是B-1/B-2,旅客可以憑該簽證到美國短期洽商和觀光。以下的網頁將說明如何申請B-1/B-2簽證。到美國參加夏令營、暑期學校、及英語課程,可能需要不同的簽證種類 ,查詢相關資訊,按這裏。  

最常見的美國簽證種類是B-1/B-2,旅客可以憑該簽證到美國短期洽商和觀光。以下的網頁將說明如何申請B-1/B-2簽證。到美國參加夏令營、暑期學校、及英語課程,可能需要不同的簽證種類 ,查詢相關資訊,
最常見的美國簽證種類是B-1/B-2,旅客可以憑該簽證到美國短期洽商和觀光。以下的網頁將說明如何申請B-1/B-2簽證。到美國參加夏令營、暑期學校、及英語課程,可能需要不同的簽證種類 ,查詢相關資訊, 最常見的美國簽證種類是B-1/B-2,旅客可以憑該簽證到美國短期洽商和觀光。以下的網頁將說明如何申請B-1/B-2簽證。到美國參加夏令營、暑期學校、及英語課程,可能需要不同的簽證種類 ,查詢相關資訊, 最常見的美國簽證種類是B-1/B-2,旅客可以憑該簽證到美國短期洽商和觀光。以下的網頁將說明如何申請B-1/B-2簽證。到美國參加夏令營、暑期學校、及英語課程,可能需要不同的簽證種類 ,查詢相關資訊, 最常見的美國簽證種類是B-1/B-2,旅客可以憑該簽證到美國短期洽商和觀光。以下的網頁將說明如何申請B-1/B-2簽證。到美國參加夏令營、暑期學校、及英語課程,可能需要不同的簽證種類 ,查詢相關資訊, 最常見的美國簽證種類是B-1/B-2,旅客可以憑該簽證到美國短期洽商和觀光。以下的網頁將說明如何申請B-1/B-2簽證。到美國參加夏令營、暑期學校、及英語課程,可能需要不同的簽證種類 ,查詢相關資訊,


申請簽證  

  1. 請依照 "如何申請非移民簽證" 網頁所列的步驟提出申請並準備必要的文件。
  2. 根據美國法律規定,每一位申請商務,觀光或學生簽證前往美國的人都被假設為有移民的企圖,除非申請人證明並非如此。為了取得簽證,申請人必需證明其在台灣有強烈的約束力,能迫使他們在行程結束後離開美國。有必要的話,簽證官會請您提出文件以說明您在台灣的情況。這些文件並無特定要求,但我們建議您儘量攜帶以下您有的資料前來。這些資料能幫助您說明是否有資格取得簽證。

    各種有利的文件包括:
    • 財力證明,如記有近幾個月交易記錄的存摺正本(不單是存款餘額證明)、稅單、或不動產權狀
    • 在職證明或含照片的公司識別證
    • 學生成績單
    • 所得稅扣繳憑單
    • 有關這趟行程的資料
    • 如果是商務行程,請帶美國公司的邀請函
    • 公司負責人請帶公司登記證、執照及最近的稅單
    • 結婚證書
    • 小孩的申請可以提供全戶戶籍謄本、出生證明、學校成績單、父母的財力證明及護照。
    • 父母一方(一位法定監護人)必需陪同未滿十八歲的小孩面談,也必需親自在小孩的申請表格上電子簽署。若是父母雙方(所有法定監護人)無法親自陪同小孩遞交申請案件,則父母雙方(所有法定監護人)都應該簽名寫信授權一位代表來陪同小孩面談。但若領事官員裁定父母(法定監護人)必須親自出面,他們仍然需要來面談。美國在台協會強烈建議未滿十八歲申請人在面談時,提出要和申請人同行赴美的成年人士所持有的美國簽證資訊。未滿十八歲的申請人若要和不具監護權的父母、親戚或朋友同行赴美,我們也強烈建議在面談時一併提出父母(法定監護人)書寫的同意信。
  3. 赴美就醫所需的文件
    赴美就醫的申請人,面談時除了上述所需要的文件,也必須準備以下的資料:
    • 由本地醫生所開出的診斷證明診斷證明必須說明病情的狀況以及必須赴美就醫的原因。
    • 由美國當地的醫生或醫療機構寫的信函內容必須表達針對該病情給予治療的意願並詳細說明預計療程所需的時間及費用 (包括醫生診療費用住院費用以及所有相關的醫療費用)
    • 由醫生或醫療機構所開立有關預計療程內容的說明。
    • 由個人或機關團體出具的財力擔保證明,說明願意支付病患所需的交通醫療以及生活費用。其中個人擔保付費者,必須提供文件證明有能力支付--常用的文件包括證明存款或收入的銀行存摺或其他憑證,以及扣繳憑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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